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菲亚”)决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索菲亚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简称“索菲亚集成”)增资,其中索菲亚集成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货币出资方式全部认缴。索菲亚集成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外,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家具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于索菲亚集成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安排增资索菲亚集成。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或“公司”)计划在广州市海珠区投资建设索菲亚全球发展中心大厦(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拟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意向书》;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0亿元。索菲亚全资四级子公司广州索菲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并自筹项目所需资金。
(二)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签订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批准、授权如下:
1、批准投资建设“索菲亚全球发展中心”大厦,总投资额约为20亿元;置业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进行项目前期洽谈准备工作、参与土地竞拍、规划、设计、建设、项目落成后物业管理等工作;置业公司自筹投资建设本项目所需资金,筹措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索菲亚向置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银行借款、股东增加投资等方式;
3、批准公司向置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资金用于支付本项目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等。授权董事长决定本次财务资助具体实施方案,并采取必要措施促使本次财务资助有序进行;
4、授权董事长审批索菲亚全球发展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并采取必要措施促使本项目落地。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总投资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外,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四级子公司广州索菲亚置业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经营范围: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项目定位:承载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业务发展总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智能设计、产业研发、全球集采、电子商务等业务功能。
(四)项目落成物业管理方案:项目落成后,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的同时,置业公司可将部分物业对外出租等,盘活物业使用率,降低持有成本。
(五)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本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待项目得到股东大会批准,置业公司竞得项目用地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公司管理层编制项目建设规划方案,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1.3项目用地及取得方式:索菲亚拟以广州索菲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公开出让方式依法取得广州市海珠区地块(项目地块规划指标以广州市政府批准为准,实际面积、位置以及范围等以置业公司实际竞得土地并依法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为准)。
1.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建成使用。
2.1索菲亚拟投资建设的项目地块尚需经过市场公开出让程序,土地使用的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不能确定,置业公司能否最终取得土地均存在不确定性。如置业公司最终未取得上述拟投资项目地块,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在中国东南西北中建成了七大制造基地,完成全国的工业布局。与此同时,公司持续不断投入建设信息系统,打造了IDC、极点三维和宁基智能“三架马车”,已形成了完善的贯穿前中后台的信息平台,相当于一个虚拟工厂,全面支撑并指导实体工厂的日常运作。结合公司全国工业布局,索菲亚近期成立了供应链全资子公司,构建总部监控下的低风险、低成本和高效的集中采购供应体系。索菲亚已形成集团化管理架构,业务稳步发展,人员逐步增长。
作为中国定制家居行业第一家上市企业,为继续扎根广州市发展、深度参与广州全球定制之都,从战略发展、品牌形象、人员招聘、节省办公场所租赁费用等综合考虑,公司计划投资建设索菲亚全球发展中心。索菲亚全球发展中心将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明显提高公司总部硬件基础设施,同时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分支下属分支机构集中办公,集约资源、提高效率,提升公司企业形象。
1、项目投资意向书所涉项目的实施尚有须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前置手续,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去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等前置审批工作需调整,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
2、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存在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及时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风险。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足,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置业公司将积极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筹措资金。
3、项目投资意向书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相关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2020年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此前作出的现金分红承诺。
2、本次对外投资符合未来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也有利于公司发挥总部集群效益,为公司业务运营提供保障。
3、公司本次投资项目使用的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项目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凡截止2020年12月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28号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11楼12号会议室。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星空体育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线,下午14:00—17:00(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截止2020年12月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截止2020年12月7日,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普通股,兹委托(身份证号:)出席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审议事项表决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③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菲亚”)董事会于2020年11月1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审批通过以下事项:
(1)批准全资子公司广州索菲亚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简称“索菲亚集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货币出资方式全部认缴。索菲亚集成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
(2)授权公司管理层确认、办理索菲亚集成变更上述事项所需的一切事项及必需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pp://)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签订
1、批准投资建设“索菲亚全球发展中心”大厦,总投资额约为20亿元;置业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进行项目前期洽谈准备工作、参与土地竞拍、规划、设计、建设、项目落成后物业管理等工作;置业公司自筹投资建设本项目所需资金,筹措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索菲亚向置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银行借款、股东增加投资等方式;
3、批准公司向置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资金用于支付本项目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等。授权董事长决定本次财务资助具体实施方案,并采取必要措施促使本次财务资助有序进行;
4、授权董事长审批索菲亚全球发展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并采取必要措施促使本项目落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索菲亚全球发展中心并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签订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的安排,同意注销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番禺吉盛伟邦分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确认、办理上述事项所需的一切事项及必需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20年11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伟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签订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